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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申請拟以有無房爲标準 非京籍可申請來源:京華時報(bào) 發(fā)布者:京華時報(bào) 發(fā)布日期:2014-05-21 09:21 浏覽次數:904
昨天,市政府法制辦(bàn)公布瞭(le)201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今年計劃安排55項立法項目,住房保障、居住證管理、控煙等立法項目力争年内完成。其中,根據《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拟改變以往隻以收入來判定保障房申請标準的現狀,而将是否住房困難作爲考核标準。此外,在京有穩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拟納入保障房申請範圍。 【關注點1:基本住房保障條例】
保障房申請不僅以收入評判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bàn)法制三處處長楊紅介紹,《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首次明確(què)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責任,同時設置保障性住房的準入條件,不是所有人都作爲保障對象,主要是爲解決城鎮住房困難的家庭和人員問題。 據透露,草案拟改變(biàn)以往隻以收入來判定保障房申請标準的現狀,而将有無房産作爲申請依據,這一規定也将加大對以往收入“夾心層(céng)”的住房保障關注。 保障房拟實行封閉式管理 同時,将對保障房實行封閉(bì)式管理,“當市民申請到保障性住房後隻能占有使用,如果要交換,也要在政府的協調下解決。通過這種封閉(bì)式的管理,如果保障房所有人購買瞭(le)其他商品房或者在其他地方租房,網上都可以查到”,楊紅表示,這樣的封閉(bì)管理将有效避免保障房陷入福利的陷阱,遏制和規避通過保障房來獲利的行爲,就是爲瞭(le)保障居住權而不是獲利權。 非京籍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楊紅表示,草案拟規定不僅本市戶籍家庭可以申請保障房,在京有穩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也可以申請,非京籍的申請條件傾向於(yú)和北京市居住證的管理相銜接。同時鼓勵單(dān)位自建保障房。 草案中加大對保障房的管理規定,如對保障房騙租騙購等行爲除瞭(le)規定要收回住房,還将通過媒體公示,並(bìng)計入個人信譽記錄,5年内不能再申請保障住房,如不騰退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以往享受過福利待遇,又将房屋用於(yú)交易的,也無權享受保障性住房。同時,此次立法不涉及共有産(chǎn)權保障性住房問題。 >>專家解讀
新規實爲審驗程序的調整 北京大學房地産(chǎn)法研究中心中方主任樓建波介紹,目前,對於(yú)申請保障房的家庭有兩個檢驗标準:一是住房困難,二是收入和資産(chǎn)。這兩個标準又被稱爲住房檢驗和财産(chǎn)檢驗,需要符合這兩個标準的家庭才能夠申請保障房。 對於條例中提到的保障房申請将以“住房困難”爲主要标準,樓建波表示,這隻是将住房是否困難升格爲“第一道門檻”,他解釋,這樣的調整主要是因爲目前以财産檢驗的方式很難查清相關家庭的實際收入情況,騙租騙購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将住房是否困難作爲首要審驗指标,但並(bìng)不是指在以後的審驗中不需要核驗收入标準這一項,這兩個指标仍是申請保障房的标準,實質上並(bìng)沒有變化,但是從申請審驗的程序上進行瞭(le)調整,加強瞭(le)過程管理,節約瞭(le)行政成本。 對於條例提及的将非京籍納入住房保障範圍規定,事實上,北京從2012年就已宣布将在京穩定工作一定年限的非京籍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並(bìng)要求各區縣出台申請細則,但隻有2013年石景山區出台瞭(le)細則,拿出118套公租房房源面向非京籍人士配租,其餘區縣直到現在還未出台相關細則。業内人士表示,雖然條例規定瞭(le)方向,但是北京具體何時能真正将非京籍家庭納入保障範圍還沒有時間表。 【關注點2: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
地鐵安檢或移至地上 對於(yú)年内力争完成的《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楊紅表示,此次安全條例主要涉及地鐵安檢問題。在調研中,法制辦發現,公衆出行的效率問題與地鐵安檢的常态問題確(què)實存在矛盾,不少市民在接受調研時表示,很多地鐵站的安檢形同虛設,沒有人督促就不主動安檢,同時調研還發現,一次安檢的時間從頭到尾是15秒左右,在高峰期確(què)實會影響出行時間。 但政府在此次立法中還是以安全爲首要考慮,将地鐵安檢成爲常态寫入立法中。同時,地鐵安檢也可能從(cóng)地下轉移到地上。因爲一旦将危險物品帶(dài)入到地下,發生危險的話,疏散以及救助都會受到影響,相反在地上安檢,疏散和保護就會相對容易,也會更加起到安全保護的效果。 地面安檢同時也涉及時間成本的問題,楊紅處長(zhǎng)說,在地鐵龍澤站調研時發現,在高峰期從第一個進入安檢大棚的乘客到最後一個乘客安檢完畢(bì),用時長(zhǎng)達3小時。 在此前的征集意見過程中,公衆對於(yú)在車廂内吸煙、乞讨等行爲罰款的規定争議較大,目前提交人大審議的草案中取消瞭(le)這一規定,主要因爲其不是軌道交通安全威脅的直接因素。 >>業内聲音
安檢上移需因地制宜 昨天,記者從(cóng)軌道交通管理方瞭(le)解到,目前,北京地鐵安檢工作已經成爲常态化,寫入立法後将對地鐵安檢的執行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對於(yú)将安檢從地下搬至地上的做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龍澤站、天通苑北站已經對安檢設備進行改造,将安檢設備搬至地上的廣場。但從目前來看,由於(yú)受地鐵站前廣場的空間限制,並(bìng)不是所有車站都能進行類似改造。另外,部分地鐵進站口位於(yú)地下商場或者通道内,更沒有條件搬至地上。 【關注點3:控制吸煙條例】
控煙執法權從愛衛會下放 市法制辦法制二處處長陳翔介紹說,控煙條例明確(què)瞭(le)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将執法權從市愛衛會調整給市和區縣衛生計生部門,明確(què)愛衛會、衛生計生部門和教育、文化、旅遊、交通等相關行政部門,以及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工作職責。 陳翔表示,控煙年年講但效果並(bìng)不好的原因主要是控煙執法難。而控煙執法難又在於(yú)控煙作爲一項社會事務,不會單純依靠政府監管執法得以實現,社會力量的有效參與是立法得以實施的重要保障。 控煙條例草案拟規定建立全社會共同治理的責任體系,明確(què)政府、社會、個人分擔相應的控煙責任,對政府、社會和個人在控煙方面承擔的責任進行合理界定,同時突出政府的保障職責,保障社會單位和個人依法履行勸阻制止、舉報(bào)投訴等方面的職責,形成全社會參與控煙的良好氛圍。 【關注點4:居住證管理辦法】
目前在起草力争年内出台 針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居住證問題,市法制辦(bàn)法制二處處長陳翔表示,居住證是我國整體戶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是對流動人口實際情況進行記載,爲城市和社會實行有序管理提供基礎支持,也是當前爲解決落戶特定城鎮提供載體,並(bìng)爲我國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打下基礎。 陳翔介紹說,居住證的主要功能包括信息掌握、社會控制、決策參(cān)考等基本功能和信用憑證、差異化服務等衍生功能,居住證立法要解決的主要是確(què)保居住證的基本功能能夠完整準確(què)地實現。 據悉,《居住證管理辦(bàn)法》是今年的計劃完成項目,由市公安局負責起草,目前正處於(yú)草案起草階段。該辦(bàn)法的具體内容将包括居住證的辦(bàn)理等方面。 >>相關鏈接 今年力争完成的立法工作項(xiàng)目(12項(xiàng)) (一)地方性法規(guī)項(xiàng)目(5項(xiàng)) 1.水土保持條(tiáo)例(草案) 2.控制吸煙(yān)條(tiáo)例(草案) 3.建設(shè)工程質量管理條(tiáo)例(草案) 4.基本住房保障條(tiáo)例(草案) 5.軌(guǐ)道交通運營安全條(tiáo)例(草案) (二)政府規(guī)章項(xiàng)目(7項(xiàng)) 1.勞動合同若幹規定 2.民用運輸機場(chǎng)管理辦(bàn)法 3.辦(bàn)理人民代表大會(huì)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人民政 治協商會議委員提案辦(bàn)法(修訂(dìng)) 4.居住證管理辦法 5.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6.城鎮私有房屋翻建擴建規劃管理若幹(gàn)規定(修訂(dìng)) 7.建設工程造價(jià)管理辦(bàn)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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