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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上海紅十字會萬元餐費 稱屬行政違規來源:京華時報(bào) 發(fā)布者:京華時報(bào) 發(fā)布日期:2011-04-18 13:48 浏覽次數:985
而對於(yú)此次事件誤傷中國公益界,專家呼籲網友保持理性,並(bìng)希望盡快解決因爲體制問題給中國公益透明化工作和努力帶來的困難。 >>事件還原 微博曝紅會發票 4月15日13時50分,一位實名注冊網友肖雪慧 (微博)(其微博身份認證爲:西南民族大學教授)發瞭一條微博,“紅十字會一頓飯的發票不涉密吧?想轉發卻被告知已經删除”,微博下還附上瞭一張餐飲發票的照片。這張消費發票的付款單位是“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收款單位爲“上海慧公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付款日期爲2011年2月28日,發票上消費金額爲9859元。 針對這條微博以及這張餐飲發票的出處,記者聯系到瞭(le)肖雪慧。她表示這條微博並(bìng)非自己首發,她手裏也沒有這張發票,她也是看到原博主的微博後轉發的。而在她轉發時,提示原微博已經被删除,爲此她複制瞭(le)原微博上的發票照片,用自己的微博發瞭(le)出來。據肖雪慧介紹,爲瞭(le)判斷發票和微博的真實性,她曾經聯系過原博主,確定瞭(le)此事的真實性,但出於對原博主的保護,她沒有透露原博主的身份和微博名字。 網友一邊倒指責 這條圖文並(bìng)茂的微博一經發出,便在網絡上引起轟動,很短時間内便有上萬網友通過各種社交網絡進行轉發,吸引廣大網民的並(bìng)不是這張發票的金額,而是餐飲發票的付款單位——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以及消費的場(chǎng)所——慧公館。 慧公館是上海的一家高檔餐廳,人均消費在500元以上,而紅十字會是衆所周知的人道主義救援機構。因此,這條微博在網絡走紅後,網友的聲音基本上一邊(biān)倒:“質疑盧灣區紅十字會爲什麽去高檔餐廳用餐。”“你們吃的是飯還是血?”“近萬元的餐費招待瞭(le)誰?”“要求紅十字會給個說法!”更有網友在這條微博後留言:“我們捐的款都被公益機構揮霍瞭(le),大家再不要捐款瞭(le)。” 一時間,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以及其所在紅十字會系統被推上瞭(le)“網絡輿論”的風(fēng)口浪尖。 紅會迅速反應 面對網友的指責,紅十字會系統也迅速在網絡上進行瞭(le)回應。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政策法規處處長丁碩發表微博稱:“我已将此事向秘書長做瞭(le)彙報(bào),現在也已經要求相關部門瞭(le)解情況瞭(le)。”據一位接近紅十字會系統但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這條微博發布當天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上海市紅十字會的相關領導非常重視,責成相關機構首先弄清餐飲發票的真假、發生消費的原因、參與人員以及當時情況等。 事隔一天,4月16日,上海市紅十字會便通報瞭(le)“盧灣區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調查及處理情況。通報中稱,上海紅十字會15日下午責成盧灣區紅十字會對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bìng)會同盧灣區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根據核查結果,盧灣區紅十字會確實於2011年2月28日以“紅十字會工作會務費”支付給上海慧公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發票号碼爲:46510945,記賬憑證号爲:JZ-03-0009。資金開支渠道爲盧灣區紅十字會的工作業務經費,非社會各界捐贈的救災救助款。據稱,當天的消費是盧灣區紅十字會與相關企業協會商洽工作的公務活動,參加人員17人。 盧灣區紅會被批評 通報對此事的處理情況也進行瞭(le)說明。據介紹,上海市紅十字會認定此次公務活動的人均消費水平明顯高於(yú)150元每人的标準,因此盧灣區有關部門已經責成盧灣區紅十字會對超過公務接待标準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9859元-150元/人×17人)由個人承擔,予以退回盧灣區紅會财務。在通報發出時,超标款項已經全部退回。對於(yú)此次“發票微博風波”中的主角,盧灣區紅十字會因爲“在公務接待活動中鋪張浪費”而受到在全市紅十字系統通報批評的處分。上海紅十字會還要求“全市紅十字會系統要厲行節約,用勤儉辦一切事業的精神做好紅十字事業。各級紅十字組織嚴格按照本地有關部門撥給紅十字會工作業務經費的使用規定和開支範圍、标準進行使用,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對不符合規定和标準的,要堅決制止,及時整改。” >>焦點梳理 ‘ 紅十字會系統的快速應對和處理後,“發票微博風波”並(bìng)沒有平息下來,仍有大量網友對紅會的通報表達出瞭(le)不滿意,甚至對整個中國公益表達失去信心。記者就此採訪瞭(le)接近紅十字會系統的相關人士就紅十字會系統的性質,以及此次風波中出現的“公務接待”“工作業務經費”“救災救助款”等關鍵詞彙進行解讀。’ 焦點1 紅十字會是民間公益機構嗎?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應該定性爲“社會團體”。記者同時在民政部的一份關於(yú)對部分團體免予社團登記的通知中發現,其與文聯、作協、殘(cán)聯一樣,由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而且一直到縣一級都有紅十字會的分支機構。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介紹,在社會團體中,雖然紅十字會系統屬於少數可以公開募捐的機構,但其除瞭人道主義救援外,還肩負著(zhe)大量民間外交的職能,因此其並(bìng)非是一個純粹意義上的民間公益組織。 焦點2 紅十字會的錢從哪兒來? 同樣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有四個方面:(一)會員繳納的會費;(二)國内外組織和個人捐贈;(三)動産和不動産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撥(bō)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4月12日公布瞭(le)2011年收支預算,其中财政撥(bō)款4983.78萬元,占其預算收入的99%以上,而在2011年預算支出中,紅十字事業支出有3245萬元。 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地方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紅會正式員工都屬於(yú)公務員序列,工資也是按照公務員标準發放,都是由國家全額撥(bō)款的。” 焦點3 紅會工作業務經費包括哪些? 這位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紅十字會的工作業務經費比較複雜,根據具體的用途,工作經費大緻可以分爲三個方面。一般性的行政業務經費大部分由同一級的财政撥付,還有一部分來自總會的撥付。對於(yú)募捐、國際人道主義救援項目等方面的成本,紅會也會從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這是《紅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條例》中明確(què)規定的,按照國際慣例,紅會可從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費。因爲大部分經費都由财政提供,因此和其他基金會相比,我們提取的管理費比例也低得多。”他介紹。 焦點4 公務接待費和救災救助款有何關系? 對於(yú)上海市紅十字會通報中出現的“公務接待”提法,這位地方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表示,“公務接待”是一個很寬泛的說法,不單單在紅會,在所有黨政機關單位凡是和工作相關的招待工作都是“公務接待”,要按照當地固定的接待标準走,公務接待費用都是在财政預算中明確(què)規定的,“紅會絕對不會從救災資金中支出公務接待費用的。”鄧國勝表示,如果公務接待費用從國家的财政撥款裏支出,标準超過一般的公務标準,那就不是公益的問題,而是公務員行政違規的問題。 焦點5 誰來監督紅十字會的财務? 記者在國家審計署於(yú)2005年的公告中發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爲中央财政一級預算單位”。這位紅會的工作人員介紹,國家審計署負責監督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财務,而各地紅十字會的财務也都由同一級的審計部門進行審計,而對於(yú)境外捐贈的款物還要接受國際紅十字組織的監督、審計。根據《中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經費的來源和使用情況每年要向紅十字會理事會報(bào)告,同時接受人民政府的檢查監督。鄧國勝表示,由此規定可見,紅十字會的财務監督與普通基金會組織完全不同,但中國紅十字會是一個人道援助機構,也要接受社會道德約束,此次風波明顯有悖於(yú)道德。 >>公益觀察 此次“發票微博風波”也對中國公益界造成不小的震動和影響。本報(bào)本期邀請南都公益基金會副理事長(zhǎng)徐永光、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中民慈善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以及基金會中心CEO程剛作爲公益觀察員對此次風波進行點評。 風波給中國公益造成影響 徐永光:此次風波正是目前中國公益事業不透明帶來的弊端,在公衆對行業不甚明瞭(le)的情況下,一旦某一家出瞭(le)問題,就會造成公衆對整個行業的質疑,一人生病,大家吃藥,有人一邊(biān)拿錢,一邊(biān)挫傷捐款人的熱情,而一旦曝光,卻讓其他在這個行業裏認認真真做事的人都受到牽連。 鄧國勝:公衆對於(yú)慈善公益組織的期待值較高,畢(bì)竟它是一種正義的化身,捐贈者的善款使用也是老百姓最關注的,正因爲這樣,慈善機構更應當自律。 希望網友理性對待 鄧(dèng)國勝:希望網友應保持一份理性,網友不能因爲盧灣區曝光這樣一件事情,而影響對(duì)整個紅會系統的看法。 劉佑平:希望這件事能促進中國公益事業的發(fā)展,公衆通過自我觀察把錢捐給更好的機構,真正實現優勝劣汰。如果大家因爲不信任公益組織,幹脆不捐款瞭(le),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公益組織,而是需要通過這些公益組織來救助的弱勢群體。 公益透明也需體制突破 程剛:從體制上看,中國公益主體管理多元化,進行募捐的除瞭(le)基金會序列外,還有慈善會系統和紅十字會系統,他們都屬於(yú)社會團體。 徐永光:紅會的身份最爲特殊,既不是純粹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也非政府的職能部門,所以其信息公開比較困難。而慈善會系統中,總會是參(cān)照基金會和社團性質雙重評估管理的,地方上的慈善會基本都是民政部門公務員在做工作。相比較,基金會是中國目前管理相對最爲清晰的一個公益序列,《基金會管理條例》對基金會每年的财務公開有明確(què)規定,而且要求财務信息向公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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