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快訊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王兆國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活動的實際情況和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的好的經驗,有必要針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特定案件和一些特殊情況,規定特别的程序。修正案草案增加一編“特别程序”,對有關程序作出專門規定。
王兆國說,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在“特别程序”一編中設置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王兆國說,保障公衆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實施暴力行爲,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由公安機關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並(bìng)對(duì)案件的審理程序、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濟、強制醫療的解除和人民檢察院的監督等作出規定。(修正案草案第一百零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