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續深入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工作,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工作檢查的通知》有關要求,福建省決定從9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省煤礦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标準化建設工作檢查。
此次檢查由福建煤監局、福建省經貿委聯合組織,檢查主要内容爲各煤礦企業貫徹落實《關於(yú)印發<福建省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建設實施意見(暫行)>和<福建省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标準及考核辦(bàn)法(暫行)》的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yú)深入持久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的情況,制定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标準和達标規劃、政策激勵機制及執行情況;各産煤設區市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達标考核評級工作的主要措施及做法;煤礦企業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達标活動情況,主要包括工作制度措施、檢查标準制定執行情況,月度、季度、半年檢查及年度考核評級、獎懲等情況。
檢查採(cǎi)取煤礦企業自查、市縣聯合抽查和省級督查的形式進行,要求全省所有煤礦都必須認真開展自查;從10月15日至20日,各産煤設區市、縣(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省能源集團公司組織對本地區煤礦進行抽檢,抽查的煤礦數不低於(yú)本地區煤礦總數的20%。在此基礎上,福建煤監局、福建省經貿委将採(cǎi)取聽彙報、查閱資料和現場檢查等方式,組織開展專項督查。
福建煤監局、福建省經貿委要求此次檢查要與當前開展的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和“打非治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堅持深入現場檢查,堅持深入生産一線,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省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建設步伐。同時,要求各地在檢查過程中,要及時總結本地區(本單位)煤礦安全質量标準化工作中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